载入中
自定义HTML载入中... loading
郭建斌:权力的媒介网络:一个传播社会学的概念 [转贴 2008-07-06 23:56:04]  删除... 
字体变小 字体变大

[摘要]:“权力的媒介网络”是我在写作博士论文时使用的一个概念。这样一个概念,从功能和使用价值上来界定,是一个操作性概念。这样一个操作性概念,就我自己论文所涉及的内容而言,适合放到传播社会学的论域内来讨论。操作性概念在传播研究中有怎样的用处?“权力的媒介网络”这样一个操作性概念是怎样来的?具有怎样的理论内涵和解释力?均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顺便,对与创造和使用该概念紧密相关的传媒与乡村社会研究方法论问题进行扼要论述。

[关键词]:权力 媒介网络 媒介 郭建斌 传播社会学 概念 乡村

“权力的媒介网络”是我在写作博士论文时使用的一个概念。这样一个概念,从功能和使用价值上来界定,是一个操作性概念。这样一个操作性概念,就我自己论文所涉及的内容而言,适合放到传播社会学的论域内来讨论。操作性概念在传播研究中有怎样的用处?“权力的媒介网络”这样一个操作性概念是怎样来的?具有怎样的理论内涵和解释力?均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顺便,对与创造和使用该概念紧密相关的传媒与乡村社会研究方法论问题进行扼要论述。

关键词: 权力的媒介网络,操作性概念,传媒,乡村社会,方法论

Abstract: “The media-net of power” is a concept I used when working for my PH.D thesis. Defined from its function and employed value, “the media-net of power” is an operational concept. As far as the content of my research is concerned, the concept fits into the category of communication-social study. What is the value of applying an operational concept in communication study? How is the operational concept of “the media-net of power” formed? And what is its meaning and efficacy of interpret in theory? I will answer these questions in this paper. In addition, I will discuss the research methodology of media and rural society which is closely related with the creation and use of the concept.

Key words: media-net of power, operational concept, mass media, rural society, methodology

一、一种认识的努力

2001年10月至2002年4月,我在位于云南怒江州贡山县独龙江乡进行了为期半年的田野调查。要把这半年中所收集的资料变成一篇博士论文,这样的工作对我来说,异常艰苦。在当时面临的种种困难中,最大的困难在于对两方面问题的规避:一是不能使这篇文章仅仅是一种描述,若此,有述无论,犯了文体的错误,这是其一。其二,这样的知识,照殷海光先生的说法,这能是常识,而不是科学[1];二是要避免落入某个既定的理论或概念的窠臼,这会遭到简单套用理论或概念的质疑。或许正因如此,曹锦清先生提出在这类调查中要把所谓的理论框架“悬置”。[2]

这两难处境,或许是从事此类研究一定会遇到的。

在七、八个月的论文写作期间,近一半的时间,几乎都在琢磨如何规避上述两个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所谓的“框架”。这个框架,与田野调查的经验材料要有直接的关联,或是对这一特定区域内收集到的资料的某种归纳或限定,或是这一特定区域内收集到资料在这样一个框架内具有意义。而这样一个“框架”,无论支点放在哪里,都不可能完全避开前人踩踏过的脚印,但又要提防沿着别人的方向走着下去。在此需要声明,这一做法本身并非是一种对前人相关研究以及理论的反叛,在我个人的研究中,从很多的前人研究或理论视角中得到启发,但是就我个人的理解,这些已有的研究或既定的理论虽然有其普适性,同样也有其特殊性,思路可以借鉴,“框架”还得自己搭建。对于很多现成的理论概念,不敢直接使用,一方面是自己还未完全弄清,另一方面,不直接使用,并不等于要否定它(或它们)。这个“底线”至少我现在看来是需要的。

在痛苦与不安的认识的努力过程中,方法上最直接的启发,来自于一种操作性的思路。更为具体地说,是一种社会学研究的“中层理论” ”(theories of the middle range)。对此,杨念群先生的解释是:

“中层理论”在社会学中原则上是指被运用于指导经验性调查,同时也是描述社会行为、组织与变化和非总体性细节描述之间的中介物。中层理论当然也包涵抽象成分,但是只有在经验研究中发现可观察的材料时他们才能发挥作用。[3]

这是一种居于认识论哲学基础上的一种中观理论话语,同时也是对“统一性理论”研究的一种有限的突破。虽然这样做有为自己所做的研究戴上一顶时髦的帽子的嫌疑,但是我更为看重的是这样一种理论视角所暗示着的思路,以及这样一种理论视角给当时“黔驴技穷”的我带来的一线光明。“权力的媒介网络”这个概念(或“框架”),正是在这个思路的指引下建立起来的。

在这一理论视角中,同样是杨念群先生的解释:

默顿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在帕森斯式巨型理论与低层命题之间建构起具有明确界定的可操作化概念,这些概念构成陈述以说明有限范围内的现象之间的协变关系。……这种对经验与抽象层次的衔接,是概括更为宏大的理论所必不可少的步骤。[4]

这里所说的“可操作化概念”,也称为 “操作性概念”(或“分析概念”)。它能够现实经验与抽象之间的较为有效的衔接,同时,它也符合经验科学研究的逻辑,即“科学的研究,在实质上是认识的努力”,而这种努力,是对如下两个问题的回答中完成的:“第一、我们所用的文字或记号是什么意义?第二、我们怎样知道我们所说的为真?一询及‘怎样知道’,势必牵连到运作[5]的程序。”[6]

殷海光先生认为:“我们概念之形成,必须以运作相应或以运作为基础。”反之,“如果我们的概念如果在运作的真空中形成,那便是空虚的。这样的概念,在科学或严格的知识领域派不上用场。”[7]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科学概念都要具有某种操作性意义(operational meaning),这一操作性意义源自操作性定义(operational definition)。

这样的概念,一方面是“概括更为宏大的理论所必不可少的步骤”,这是这类概念普适性的一面;另一方面,“这些概念构成陈述以说明有限范围内的现象之间的协变关系”,这正是殷海光先生在“运作论”(Operationism)前提下所问的“如果科学概念要在科学研究中有意义,那么必须满足一些什么要求”[8]的问题。换句话说,这类概念的意义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而只是在“有限范围”内有意义。

此外,操作性概念不仅是描述的、规定的,同时还是分析性的。因此,这类概念具有某种研究方法论的价值。

二、“补偿网络”:一个方法的案例

沿着这样一个思路来对相关的文献进行梳理,我查到一篇题为《“补偿网络”:走入传播社会视野的概念》的文章[9](以后简称《“补偿网络”》),这篇文章与我在“认识的努力”中找到的思路不谋而合,因此把它作为一个方法论的例子进行剖析。有学者把新闻传播学研究中整合经验材料与理论的工作比喻为“搭桥”,我的“搭桥”工作先从这篇文章开始。

在这里,我主要是从写作方法论的角度来分析这篇文章,希望不要引来太多的与方法本身问题无关的追问。 “补偿网络[10]”正是这样一个操作性概念。从对《“补偿网络”》一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提出的问题是:中国目前正在展开的“新闻改革的内容正在如何改变我国新闻生产的过程?”,“补偿网络”概念的提出,正是建立在这样的提问基础上。操作性概念往往会因为其表面的“满足实用主义要求的做法”掩饰了其丰富的理论内涵,因此作者在提出这一概念时花费了很长的篇幅来交代“补偿网络”这一概念的历史逻辑以及在西方传播社会学中的两个直接启发了这一理论创造的概念,从这些交代中作者的暗示其实也是不言自明的——“补偿网络”概念是作者创造性地结合了“事实性网络”和“信息补贴”两个概念后结合自己对中国新闻改革实践的观察提出的,并非是空穴来风。同时这样一个理论概念也主要是用来解释中国的问题(或是与中国有大致相同情况的国家或地区的类似问题),这是一个有条件限制的理论概念。这恰好与“中层理论”所规定着的理论的抽象“只有在经验研究中发现可观察的材料时他们才能发挥作用”一说暗合;另外,对两个现成概念的内涵的阐释赋予了新创概念更深层的含义以及分析展开的空间。此外,我们上面说到的这类概念不仅是描述、规定,同时是分析的,从作者的行文中,我们都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两方面。从描述、规定的方面来看,“补偿概念”概括了90年代以来我国新闻改革的种种变化。作者在文章中也提到,对于这些变化,并非前人没有概括,比如“商业化”、“市场化”、“产业化”、“集团化”、“地方化”、“多样化”等等,作者认为:“我们不能仅以这些概念描述新闻生产过程的变化,而且要看到,因为这些变化,我们通过新闻媒介所看到的社会现实的变化”,我自己认为,这正是所使用概念的视野不同引起的局限。作为一个纯粹描述性概念,更多的是一种规定性的,作为操作概念,更多的是一种分析性的,尽管后者也包括描述的成分。作为“补偿性网络”这一概念的两个来源的概念本身就是一个在传播社会学视野中使用的概念,因此所创造出的“补偿网络”这一新概念同样具有传播社会学的丰富性和包容性,可以胜任在概括新闻改革自身变化的同时也可以看到“因为这些变化,我们通过新闻媒介所看到的社会现实的变化”。在作者使用这一概念所进行的分析中,我们能够察觉到这一概念的转换对于同类问题研究的理论空间的拓展,这正是这类概念的优势所在。

我之所以要在这里把这篇文章和这个概念做如此详尽的剖析,一方面是想在方法意义上进一步消化建立操作性概念的思路和具体做法,这是首要动机;另一方面想从对这篇文章的分析引出的话题把我围绕着这样一个概念所进行的分析置于一种传播社会学的理论视野下来展开,这是我从方法论意义上来剖析这篇文章的一种附带收获。

《“补偿网络”》一文的作者在提出传播社会学的研究视野时对传播社会学做了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地讲,它指的是对于大众传播过程的社会学分析,其领域包括大众传播体制和结构,大众传媒的社会功能它们的组织和运用过程,传媒受众的社会结构和对于传媒的使用以及传播媒介的社会影响(Wright, 1996; Tunstall,1970)(潘晓耕,1997)。狭义地说,传播社会学指的是对传媒内容制作的社会过程分析(Schudson,1991; Citlin,1979)(潘晓耕,1997)。这样的区分作为理论归纳,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沿用这种理论上的划分来建构分析框架是机械的,至少从分析的角度来看,它不具备拓展分析空间的能力。我所使用的概念以及围绕这个概念展开的分析,主要是围绕大众传播媒介在少数民族社区扮演的角色问题展开,其中涉及的更多的是有关中国社会里大众传播的体制和结构、大众传播媒介在中国社会里表现着的社会功能以及历史的或当下的传播政策所赋予的传播功能的组织和运用,另外,在分析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是直接针对传播受众进行的,这样一个分析展开的思路,看起来更像是广义的传播社会讨论的问题。由于本文的分析重点在于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在少数民族社区(包括个人和群体)所建构着的一种具有丰富内涵的社会关系,因此在分析中很少涉及狭义的传播社会学——“对传播内容制作的社会过程分析”方面的内容。

三、权力的媒介网络

由于篇幅所限,我在这里不能对我所调查的社区的背景情况进行更多介绍,只能从一种概括性的叙述中来切入问题。在社会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中国的沿海和内地的少数民族社区,在社区自身能力无法完成这一需求满足(暂且不论这样的需求本身是值得质疑的)的少数民族社区,在一个社区内部成员(或家庭)普遍不具有起码的经济承受能力满足家庭收看、电视机还是一种奢侈品的社区,在社区内部成员的个体受教育程度与总体上的文化素质与接受大众传媒的最起码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的社区,在一个传媒由另一个更大的文化共同体(或民族共同体、政治共同体)控制,而自己(乃至本民族)没有话语权的社区(或文化共同体)……(这样的问题切分还可以继续进行下去)在这种经济、文化、心理乃至社区内部情况有较大的差别的社区里,由一个统一的(甚至是单一的)传媒体系建构起来的诸多关系中,“权力”是一个可以整合很多实地调查资料的词语。上述对围绕“权力”问题进行的种种思考使我认定了这一思路作为分析展开的方向,但还是没有一个核心的理论概念来整合这些分析。

这里所说的“权力”,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我们对对这种“权力”是否存在进行追问,更何况这方面的问题我们从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过论述中也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印证,[11]我所要做的工作是对这种暗含在现代传播媒介之中的,以及通过这种传播媒介构筑着的暗含强烈的权力色彩的种种关系进行具体分析。这样的分析说不上是一种理论上的发现,但是这样的分析在当下中国社会里,具有现实意义。需要说明的是,这不是要生硬地套用以往对此类问题研究的固定说法,也不是要探讨权力的一般性意义,我所进行的是一种阐释性研究,并且我始终坚持,这样的由大众传媒在少数民族社区外部与内部所构筑着的种种关系中的权力问题,也只有在具体的阐释中才能获得它应有的意义。在此基础上,我使用了“权力的媒介网络”一个分析概念。这一概念最初的启示,来自于杜赞奇先生的“权力的文化网络”[12]概念。在《文化、权力与国家》[13]一书中,杜赞奇在研究1900—1942年华北农村社会时,引入“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概念,“试图想进一步拓宽理解一种文明中政治体系的视野——即将文化、特别是大众文化因素包括在内,从而超越十分重要但并不完全的‘乡绅社会’和‘儒家思想’等概念”[14]。转换一下表述,杜的意图是对“文化网络”的一种权力分析。“文化网络”在杜的视野里,具有极其丰富的内涵,它“由乡村社会中多种组织体系以及塑造权力运作的各种规范构成,它包括在宗族、市场等方面形成的等级组织或巢状组织类型”,“还包括非正式的人际关系网络,如血缘关系、庇护人与被庇护人、传教者与信徒等关系。”[15]关于杜为什么提出这一概念的解释,已经远离了我现在谈论的问题,不应过多叙述。但是对于杜在何种层面上使用这一概念,则是对于我的研究工作有直接启示意义的,可以介绍一下。继续我前面讨论过的思路,杜在创造和使用“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概念时,主要的目的还是建构一种分析框架。对此我们可以从他对这一概念的相关说明中看出来,他说:“‘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模式可以使我们在同一框架中理解晚清社会中帝国政权、绅士以及其他社会阶层的相互关系,并以将这种对文化及合法性的分析置于权力赖以生存的组织为基础,来达到这一目的。在组织结构方面,文化网络是地方社会中获得权威和其他利益的源泉,也正是在文化网络之中,各种政治因素相互竞争,领导体系得以构成。”[16]虽然在上面的表述中出现了“模式”的字眼,但是作者在后面的叙述中对此进行了说明——“提出文化网络的概念并不是要建立一种模式。事实上,文化网络只是一个描述一般现象的范畴,但它具有一定的预见能力。”[17]从这些说明中,我们可以看清作者使用这一概念的目的,以及这一概念所构筑起来的分析空间。

在杜赞奇先生的“权力的文化网络”概念的直接启发下提出的“权力的媒介网络”概念中所使用的“权力”一词与杜赞奇先生使用“权力”(Power)一词的限定一样,是一个中性的概念,[18] “它指的是个人、群体和组织通过各种手段以获取他人服从的能力”。[19]至于这里所说的“中性”如何界定,我同样也认同杜赞奇先生在承认从福柯的“权力”概念受到“至深”影响时的“发觉”——“权力并不经常、或者必须是压迫性的,它还具有创造性和启发性。”[20]

我在这里所说的“媒介网络”,指的是由大众传播媒介(包括报纸、电视、广播、杂志以及音像制品等,但主要是电视、广播和音像制品)所构筑的一个无形的网络。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媒介是有形的,而网络是无形的,因此我觉得这两个表面上有些重叠的词有连在一起使用的必要。在使用“权力的媒介网络”概念进行分析时,这一操作性概念本身可能引出的两方面的含义做必要说明,一是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原因,现代传播媒介对于一个相对封闭的少数民族社区来说,暗含着或多或少的权力色彩;二是由于同样的原因,来自政治、经济、文化的权力以大众传播媒介作为依附并在其中流通。这是“权力的媒介网络”这一操作性概念在本文的使用中的“使用意义”,超出了本文分析范围,这一概念不一定具有这样的意义。因此我在使用这一概念在本文中所阐释的意义也只是有限制——包括文化传统、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在共同的体制条件下运作的差异等等——的情况下获得的,不希望对它进行不考虑具体限制条件向更大范围引申。在以上“使用意义”中,媒介与权力问题的意义还包含着两种情况,一种可以理解为我们以往习惯使用的“媒介权力”(Media power)概念所包含的含义指向,主要还是在不考虑太多的社会因素情况下的传受关系内部来讨论;另一种则是把大众传播媒介作为一种权力附着的“载体”来探讨,把问题引向了更宽广的“权力的媒介”背景中。从理论研究的角度,这两方面的问题都被国内外的新闻传播学者探讨过,无须进行更多的回顾与分析,因为这层含义也仅仅是我在界定“权力的媒介网络”一概念时根据需要对概念的使用空间进行拓展时所做的一点说明,对这种“权力”的来源等更根本的问题,不是本文所要回答,所能回答的。但是为了澄清我在这里所使用的“权力”一词的内涵以及为下一步的分析作一个分析空间的限定,有必要对以往的相关研究做一个简单的回顾。目前国内传播学界对此类问题的关注,主要是集中在第一个层面的问题——媒介权力——上,[21]从更广泛的背景下来谈论“权力的媒介”的问题很少,只能从更为宽泛的研究中,甚至国外相关研究介绍到中国的东西里去寻找。[22]从“媒介权力”的方面来看,涉及的内容应该十分广泛,但是,在对这一问题关注时把“权力”等同于“影响力”的倾向是应该引起注意并且也应得到合理地规避。无论是如何地强调我们应该“走多学科研究之路”(王怡红,1997),但是如果不能规避这种把“权力”等同于“影响力”的做法,同样避免不了使这类问题的研究走进死胡同的危险。在国内以往对此类问题研究中,对于“媒介权力”一概念使用时所根据的理论定义几乎是大同小异的,有代表性的说法是——“媒介权力”是一种(大众传播媒介)对个人或社会进行影响、操纵、支配的力量;具有事件得以发生和影响事件怎样发生,界定问题以及对问题提供解释与论述,由此形成或塑造公共意见的种种能力(王怡红,1997;倪虹,1998)。从这一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所谓“媒介权力”,是一种源于大众传播媒介的“力量”和“能力”。以上叙述中在“力量”方面的叙述其实质是一种“媒介权力”的表现形式,如“影响”、“操纵”、“支配”等;对“能力”方面的叙述则更多的是一种对“媒介权力”如何发生的过程交代。这是对“权力的媒介网络”概念所包含的“媒介权力”隐喻的说明。

从更为广泛的“权力”问题上来理解“权力的媒介网络”这一概念,自然把我的思路引向了“权力的媒介”的维度上。在一个结构复杂的权力场域中,媒介只是某种权力的载体。正如有学者在分析米歇尔.福柯的权力话语时指出的:

权力在循环过程中具有一个链状结构,通过网络的组织运行和实施,使个人处在权力网络中或处在实施权力的状态中,个人成为权力的运载工具,而非权力实施的对象。(王岳川,1998)

同样地,媒介只是网络的实体,在一定程度上只是“权力的运载工具”。作为这样一个“权力的运载工具”的传媒,有些权力是在媒介组织中滋生的,有的还来自于更大的系统,如制度及其其它的社会组织。因此,如果仅仅从上述分析过的“媒介权力”的意义上来理解“权力的媒介网络”概念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把目光拓展到“权力的媒介”这一维度所包含的意义上,这两个方面的隐喻是我使用“权力的媒介网络”概念所要表达的完整的意思。

四、在布迪厄“场域”理论思路上的意义

不论是出于对“权力的媒介网络”这一陌生概念的进一步阐明还是出于对我要展开的分析作再度的空间拓展的需要,我在这里还要介绍一个与这一概念本身以及权力分析相关的理论概念,那就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场域”[23]理论。“场域”是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建构自己的社会学分析时提供的一个概念。场域(field)是贯穿布迪厄社会学理论各个层面的一个核心概念,用布迪厄自己的话来表述,可以概括为:“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种构型(configuration)”(布迪厄,华康德,1998)。从这一概念中,我们可以有这样的理解:“场域是以各种社会关系联结起来的表现形式多样的社会场合或社会领域,虽然场域中有社会行动者、团体机构、制度和规则等因素的存在,但是场域的本质是这些社会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24]布迪厄在使用场域概念时,场域之所以能够成立,是基于三个更基础的概念——“位置”(position)、“网络”和“构型”。[25]布迪厄一再强调,他的场域概念是“从关系角度进行的思考”(布迪厄,华康德,1998),而“场域”正是“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我在使用“权力的媒介网络”概念时,网络所表征的,同样是一种“客观关系”,只是这一客观关系不是一个泛泛的客观关系,而是通过媒介所负载着的客观关系。另外,布迪厄的场域概念由是建立在“位置”、“网络”与“构型”三个更为基础的概念上的,在这三个基础概念中,“位置”似乎是一个更为基本的概念。对此,布迪厄在不同的地方进行过解释,在1980年代后期布迪厄对芝加哥大学博士研究生在“布迪厄研讨班”上所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中,布氏对“位置”概念有这样的解释:正是这些位置的存在和它们强加于占据特定位置的行为者或机构之上的决定性因素,这些位置得到了客观的界定,其根据是这些位置在不同类型的权力(或资本)——占有这些权力就意味着把持了这一场域中的利害攸关的专门利润(specific profit)的得益权——的分配结构中实际的和潜在的处境(situs),以及它们与其它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支配关系、属从关系,结构上的对应关系,等等)。[26]

“位置”为什么在布氏的场域概念的三个更为基础的概念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是因为“位置”本身含有社会资本和权力,社会成员或团体因占有不同的位置而获得不同的社会资本或权力。而“社会资本”与“权力”问题,则是布氏所有理论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在布氏的理论中,“位置”与社会资本、权力是联系在一起的,既然位置是一种客观关系,由这一客观关系所蕴涵着的权力问题的更进一步的本质是不需要再追问的,而布氏对于位置等问题的分析,正是对“社会资本”、“权力”问题的分析。在所有以往的权力分析中,布迪厄无疑是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理论视野,不对权力的更为本质的问题进行追问,而是建立自己的理论概念从而建构自己的权力话语。我在这里使用的“权力的媒介网络”概念,无论在概念内涵还是在使用方法上都受到了布氏理论的启发。不揣浅陋,借用布氏的权力话语来对我这一分析概念进行必要的充实,似乎还不太离谱。

另外,在布迪厄在运用这一分析概念所进行的诸多具体分析中,有涉及哲学场域、政治场域、文学场域等,[27]同样也涉及“新闻场域”(或称为“媒介场域”)(周宪,1998;罗德尼.本森,1998)。在此,我虽然不抱有与布迪厄一样的对于电视的无情批判的态度和目的,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布迪厄所建构的分析框架为我这里所做的“权力”分析所带来的启示意义。我的研究对象是一个“社区”,但是从分析展开的过程来看,它不太象一个静态的“社区”,而更象一个动态的“场域”。布迪厄的场域概念,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对传统的社区研究视野的一种拓展。我一时无法对这类场域进行命名或归类,只能在这里提供这样一个思路的指引,不知恰当不恰当?

五、对传媒与乡村社会研究方法论问题的简要讨论

在本文中,在介绍“权力的媒介网络”这个操作性概念的获得的过程,其实已经涉及了不少这个概念所针对的传媒与乡村社会研究的方法论问题。结束这篇文章之前,再就此问题做简要讨论。

传媒与乡村社会,是我对我的博士论文所关注的方面的一个笼统归纳。或许这样的归纳有不是十分妥帖的地方?但是做出这样的归纳的主要出发点是以中国社会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为前提的,是广义传播社会学研究的一个具体方面。结合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况,在现代传播媒介与乡村社会方面存在着较为丰富的内容,有着较为丰富的资源值得去挖掘。与都市相比,乡村是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从目前新闻传播学界关注的重点来看,乡村又相对处于一个边缘地位;从文化传统的角度来考察,乡村目前还是很多具有传统意味的文化的生存场所;与相对单一的都市文化相比,乡村文化有着更为多元的取向;从人文的角度来掂量,乡村与都市以及生活在其中的人,并没有孰轻孰重的差别,因此,研究的关注与侧重点上,也不应该出现太大的人为的偏差。

从具体的调查方法上来看,我目前的研究主要使用的是民族志的做法。但是我同样不否认其他方法(如调查研究、文献研究)等方法应用到这方面研究的价值所在。我在这里所讨论的方法问题,并不去刻意强调更为具体的方法层面的差别。就我个人的理解,无论是使用什么样的方法,如果在理论化追求方面的目标是一致的,不应该太多地受到方法层面问题的限制。

在这里对传媒与乡村社会研究方法论问题的讨论,也不是一个关于这方面问题的全面而完整的介绍,我只是就在从事此类研究中觉察到的我自己认为重要的几个问题进行简要讨论。这几个方面的问题,有的在本文的第一部分里已经提出来了,在这里做进一步解析。

(一)经验材料与理论的关系问题

这个问题在本文第一部分里已经提出来,这个问题同时或许也是在从事此类研究时最困难的问题。这类问题如果处理不好,要么做出来的文章只能是一篇调查报告,而不能成为学术论文;要么只能是套用某些现成的理论概念,或者说是为某个既有的理论或概念提供了某种新的材料,而终究对促进理论的进步于事无补。类似的问题在其他方面的研究中应该也是存在的,但是在传媒与乡村社会的研究中,这样的问题似乎更为突出。一是因为这方面相关研究数量有限,可以参考的资料不多;二是这方面研究涉及多学科交叉地带,缺乏相关学科、理论的较为深入的理解和领悟,常常感觉到无所适从。

如何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我个人的理解,要打开这个结,关键还在于研究者进行研究时提出了什么样的问题。在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在你的研究中有没有问题。既然没有问题,那也就谈不上研究,或者说因为目的不明无法对这样的工作进行判断。在有问题的前提下,如果你提出的如何利用现代传媒促进农村地区精神文明建设,这样的问题,主要是一个对策研究型问题;如果你提出的问题是现代传播媒介在农村地区的普及使用情况,这是一个描述型问题;如果你提出的问题是经由传媒建构着的乡村社会关系,这是一个理论研究的问题。同时,诸如现代传媒如何促进农村社会发展这样问题,也是传媒与乡村社会研究中在具有某种理论建构意味的问题。如果是前两个问题,基本上不会涉及这里所说的经验材料与理论之间的张力问题,自然不会遇到我在本文开头时提到的那种困惑。只有涉及第三方面问题,才会产生这样的困惑。

在确定了所提出的问题是一个理论研究型问题后,经验材料与理论的关系问题才真正成为问题。这才涉及解下来的问题。

(二)“理论先行”与“材料归纳”的问题

在以往关于这方面问题的讨论中,要么是拿着某个现成的理论概念到生活中寻找材料,如关于个人现代性的测量;要么是强调不戴任何有色眼镜从调查材料中进行归纳、提炼,如曹锦清先生所谓的把理论框架“悬置”。在实际研究中,或许是对这两个本来不应完全对立的东西截然对立起来,从而带来的更大的困惑。以上这两种说法,严格说来,都是两种极端的处理问题的方式,本应规避。同样,这两个方面也不能截然对立,即不能因为要规避“理论先行”就完全否定了理论的准备或思考。如果这样,仅仅凭着对“材料归纳”的强调是很难达完成对某个理论研究层面的问题的回答的。在进行研究提问时,一旦提出了某个理论研究型问题,就已经和“理论”不能完全脱离干系,就我个人的理解,在这个意义上,材料与理论不能截然分开,什么样的理论研究,决定着寻找或使用什么样的材料。即便研究问题是在研究过程中一步一步地明确的情况下,同样如此。

(三)理论或概念的普遍性与特殊性问题

由于乡村是一个特定的对象,因此,这种从乡村研究中获得的理论或概念不一定适用于都市;由于乡村之间的差异性的存在,因而,对某个乡村社区研究所抽象出来的理论或概念不一定适用于与所研究社区有着较大差异的乡村。同理,这样的理论或概念不能用都市或其他完全不同类型的乡村的标准来检验。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另外,从某一个乡村社区研究中所得到的理论或概念不仅仅能说明这个乡村社区的问题,在情况、条件大致相同的乡村社区中,这样的理论或概念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就拿“权力的媒介网络”这个概念来说,它不一定能解释都市中的媒介网络问题,同样,它也不一定能解释汉族乡村、电视机已经基本普及、收看电视受到较少限制的乡村的同类问题。反之,这样一个概念来自于中国云南西北的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并非是仅仅适用于这个社区内部,要考察这个概念的适用范围,应该同时满足几个条件:第一,一个人数较少民族居住的乡村社区;第二,远离都市;第三、远离政治、文化中心;第四、经济上较为贫困;第五、电视机数量和能够接收到的电视频道极为有限,收视受到极大限制。同时满足了这些条件的乡村,这个概念应该具有一定的解释力。

(四)研究者的站位问题

无论适用什么样的调查方法,在进行此类研究时都会涉及这方面的问题。“文化持有者的内部眼界”(the native’s point of view)是马凌诺斯基所强调的一种从事人类学研究的研究视角,也是一种研究者的站位问题。即便是这样的站位,并不意味着研究者完全要割断自己原来的文化养成,这一般来说也是不可能的;同时,也不意味着一个研究者完全变成土著之后就能很好地做到这一点。对于前一点,吉尔兹的看法是:“去研究别人的自我本位观念可以不依赖自愎地建立一种不同寻常的,抵消我族中心观念的能力。”[28]至于后一点,则是对马凌诺斯基思想的误读。马凌诺斯基去世后发表的田野日记在学术界所引起的震荡,在一定意义上与这种误读有关。

这一源于民族志做法的观点不仅仅只适用于采用民族志所进行的研究,在采用其他方法进行此类研究,道理上有相通之处。由于这类研究的某些特殊性,决定了研究者的站位不可能完全地冷眼旁观,也不可能简单地变为一个“当地人”,作为研究者,理想的站位就是一个“当地人”与“外地人”之间的“第三者”。

参考文献:

[1] 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9月。

[2] 贺照田编,《殷海光选集:思想与方法》,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

[3] 潘晓耕,《“补偿网络”:走入传播社会学视野的概念》,见《现代传播》,1997年第3、4期。

[4] 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3月。

[5] 王怡红,《认识西方“媒介权力”研究的历史与方法》,《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年第2期。

[6] 倪虹,《大众传播媒介的权力》,《新闻与传播研究》,1998年第1期。

[7] 郝家林,《媒介的权力——一种全景透视方法》,《现代传播》,1998年第1期。

[8] 王岳川,《福柯:权力话语与文化理论》,《现在传播》,1998年第6期。

[9] 刘少杰,《后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4月。

[10] 杨念群主编,《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研究论文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5月。

[11] [法]皮埃尔.布迪厄(Bourdieu, P.)、[美]华康德(Wacquant, L ,D.),《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1月。

[12] 周宪,《文化工业/公共领域/收视率——从阿多诺到布迪厄的媒体批判理论》,《新闻与传播研究》,1998年第4期。

[13] 罗德尼.本森,《比较语境中的场域理论:媒介研究的新范式》(韩纲译),见《新闻与传播研究》2003年第1期。本文发表于1998年《理论与社会》第28期,我在文章里使用的引注使用的是作者原文发表的时间。

[14]吉尔兹.地方性知识:阐释人类学论文集.王海龙,张家瑄 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

注释:

[1]殷海光先生在《经验科学的谓词》一文中把人的知识世界的形成区分为两种程序:第一种程序,叫做“任便的形成”(Spontaneous Formation)。第二种程序,叫做“精谨的形成”(Elaborate Formation)。他说:常识的构成主要地是靠任便的形成程序,比如一个老农夫的知识世界,除了有关农事以外,就是自幼至长,从传说、风俗、习惯、想象那里得来的东西,未经意地随便堆在他头脑里形成的。科学的形成,则是靠的第二种程序。详见,贺照田编,《殷海光选集:思想与方法》,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第238-239页。

[2]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第3页。

[3]杨念群,《空间.记忆.社会转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念,第46页。

[4]杨念群,《空间.记忆.社会转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念,第47-48页。

[5]殷海光先生在这里翻译为“运作”(operation),与我这里所使用的“操作”是同一个词。下同。——引注。

[6]殷海光,《经验科学的谓词》,贺照田编,《殷海光选集:思想与方法》,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第240页。

[7]殷海光,《经验科学的谓词》,贺照田编,《殷海光选集:思想与方法》,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第239页。

[8]殷海光,《经验科学的谓词》,贺照田编,《殷海光选集:思想与方法》,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第240页。

[9]此文发表在《现代传播——北京广播学院学报》,1997年第3、4期。文章署名为“潘晓耕”。

[10]关于“补偿网络”的概念,作者是在“事实性网络”和“信息补贴”两个西方传播社会学概念的启示下创造的。为了说明这一概念内涵,我在这里沿用作者文章中的解释做一点简要的说明。“事实性网络”(web of facticity)是美国社会学家盖.塔克曼(Tuchman,1979)提出的一个概念,是指一种“浸渍着主导意识形态,受制于社会体制的社会关系,体现于新闻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规范了新闻这一认识世界的手段”。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在新闻制作过程中,新闻生产者根据主导意识的形态,区别各类新闻,形成类别的纲目(classification scheme),并将这一纲目落实在新闻单位的组织结构与人员配备上;其次,记者采集新闻时所收集到的资料,往往是经过作为客观世界的“初创定义者”(primary definer)的消息源运用他们的阐释框架加工的“客观”世界;第三,新闻记者通过筛选消息源,选取消息源所提供的资料,重新构筑新闻“故事”。这两层撷选都具有社会和意识形态的过滤的特性。同时作者认为,塔克曼的分析虽然汲取了新闻生产社会学(即作者定义的“狭义传播社会学”)的三大理论(政治经济学分析,新闻工作的社会与组织分析和文化研究的分析)取向的理论补养,但是政治经济学方面的分析不是她的关注重点。结果是她对于“事实性网络”中流通的内容,以及这内容流通的方式语焉不详。因此作者引出了“信息补贴”(information subsidies)这一概念来加强塔克曼的分析。“信息补贴”首先由传播学者奥斯卡.甘地(Gandy, 1982)提出,他考察的领域是新闻制作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如何动用他们的组织和经济资源,与新闻工作者互动,通过控制或提供信息而影响公众议程。他指出,新闻媒介单位是赢利的企业,企业管理者必然注重经营的效益,以此作为组织管理和经营的“底线”。在新闻生产过程中,资源分布于各个环节,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新闻采写过程中的费用。显然,资金雄厚的单位更有可能编织出覆盖广泛的新闻网络。但是,这不是甘地分析的重点,他的着重点在各种社会力量如何运用信息的提供影响公共政策的讨论和制定。在他看来,新闻生产过程中消息源和新闻工作者的关系实际是一个价值交换的关系,一方要以低成本制作并扩散新闻,一方要以低成本扩散自己的影响。消息源扩散自己影响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帮助新闻单位降低新闻生产成本,具体做法包括运用各种公关措施,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或者提供新闻采写的方便,这就是“信息补贴”。作者在考察、分析了当下中国新闻改革的实际情况之后,结合上述两个概念的内涵提出了“补偿网络”概念,并解释为:“作为一个分析的概念,它描述的是这种经济资源分配与新闻社会现实的构筑之间的关系”。

[11]如丁.赫伯特.阿特休尔的“权力的媒介”,葛兰西的“文化霸权”(cultural hegemony),这些都是以专著的形式出现的。除此以外,还有更多的讨论这方面问题的文章,如理查德.戴恩斯特的“形象/机器/形象:电视理论中的马克思与隐喻”等等,不一而足。

[12]见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一书。“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概念的提出,受到了孔飞力(Philip Kuhn)在《晚清之叛乱及其敌人》一书中“将清朝的衰亡与中华文化的衰落区别开来”的观点的直接启发。

[13]该书最先用英文写成,书名为Culture, Power, and the State Rural North China, 1900—1942,1988年由斯坦福大学出版社出版。著者英文名为Prasenjit Duara。中文版根据这一版本译出,1996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王福明译,为“海外中国研究丛书”中的一本。本文的注释均以该中文版本为准。

[14]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3页。

[15]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3-14页。

[16]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3页。

[17]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3页。

[18]杜赞奇先生在《文化、权利与国家》一书的前言中,对此有交代。作者在注释中说道:“影响本研究至深的‘权力’的概念源自于米歇尔.福柯”。

[19]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4页。

[20]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1页注释9。

[21]这方面的代表性文章有近年来发表在《新闻与传播研究》和《现代传播》上的三篇文章,如王怡红的《认识西方“媒介权力”研究的历史与方法》(《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年第2期),倪虹的《大众传播媒介的权力》(《新闻与传播研究》,1998年第1期),郝家林的《媒介的权力——一种全景透视方法》(《现代传播——北京广播学院学报》,1998年第1期)。

[22]这方面的分析中,有王岳川的《福柯:权力话语与文化理论》(《现代传播——北京广播学院学报》,1998年第6期)和已译成中文的美国学者丁.赫伯特.阿特休尔的《权力的媒介》等,均有直接启示。

[23]“场域”概念照布迪厄自己的看法,无法纳入到我前面提到的“中层理论”范畴中。对于为什么不提“中层理论”(布氏的提法是“中层法则”(laws of the middle rang)),布迪厄的回答是:这种中层法则首先是一种满足实证主义要求的做法,这种实证主义式的满足是科学必须予以拒弃的东西。科学则承认法则构成的系统,而且,概念的真正意涵来自于各种关系。只有在关系的系统中,这些概念才能获得它们的意涵(见《实践与反思》,第132-133页)。我在前面使用了“中层理论”的说法,在这里又提到场域概念,似乎是把两个不同的话语系统不恰当地结合在一起。我在这里提出布迪厄的“场域”概念,只是想借此来对我建构的分析概念的使用意义进行说明,取这一理论概念本身的某些理念来充实我自己的概念,或是为我在这个概念之下进行的分析拓展必一定的空间,并非要直接借用布氏的理论概念来展开分析,因此在这里提醒读者不要把这一概念与前面说到的理论进行想当然地归类。

[24]刘少杰,《后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4月,第199-200页。

[25]在这里,我们借助国内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对这三个概念提供必要的解释:在这三个构成“场域”概念的更基础的概念中,“网络”是从网络结构理论那里借用来的一个概念,网络结构理论用这个概念把人类社会的不同层面都解释为关系网,社会成员或社会团体通过信息沟通、交往互动和社会资本的占有,利用、创生、展开、改变着各种社会网络及其资源。在布迪厄看来,场域是由不同社会要素联系而成,不同社会要素在复杂的社会联系中都占有特定的位置,或者说社会不同要素通过不同位置而在场域中存在和发挥作用。在“网络”基础上的“位置”概念包括三层涵义:(1)位置是客观存在的,它是场域中各种社会关系交织而成的网结,在同人们的主观意愿和行为选择的关系中,位置起着客观前提或社会规定性作用;(2)位置含有社会资源或权力资本,社会成员或社会团体因占有不同位置而获得社会资源或权力资本,并且,他们也只有获得某种社会资源或权力资本才能占有某种社会位置;(3)因为位置含有资源和权力成为场域内矛盾冲突的焦点,在复杂的社会斗争中,位置处于持续的变易之中。“构型”概念是对场域能动性的一个说明或功能赋予,尽管不同位置以及占有不同位置的社会成员和社会团体有其自身的能力,但是在场域中,这些能力要经过场域结构调整之后才能发挥作用。因此,场域的构型作用表明它有自身的运动逻辑,它可以通过调整各种要素的功能而使自身获得特定的秩序和结构。(转引自,刘少杰,《后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4月,第200-201页)

[26]见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34页。

[27]刘少杰,《后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202页。

[28]吉尔兹,《地方性知识:阐释人类学论文集》,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第91-92页。(该文入选“2005中国传播学论坛”(广西.南宁))

原载《传播学论坛》第一卷

分类: 人类学
所属版块: 传媒
票数:
什么是“我顶”?
点击数:    评论数:
本文章引用通告地址(TrackBack Ping URL)为:
本文章尚未被引用。
发表评论
大 名:
(不填写则显示为匿名者)
网 址:
(您的网址,可以不填)
标 题:
内 容:
请根据下图中的字符输入验证码:
(您的评论将有可能审核后才能发表)
和讯个人门户 v1.0 | 和讯部落 | 客服中心